服务规范
    游客服务中心服务规范
    一、中心全体成员牢记“奉献爱心,热忱服务”的工作主题,坚持“树博物馆窗口形象、展现新淮安特色”的工作口号, 为游客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。
    二、服务范围
⒈免费服务项目:
    ⑴参观馆内基本陈列及公益性临时展览;
    ⑵为游客提供休息场所和影视宣传放映等设施;
    ⑶为残疾人游客提供轮椅、拐杖等用品。游客在领取这些用具的同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, 并用身份证登记。游客使用完退还时,退还押金;
    ⑷为游客提供淮安旅游资源历史文化、文物知识等咨询服务;旅游咨询主要指本景区游程信息、 游程线路、客流量变化信息或游览项目预告等;
    ⑸为游客提供游程线路图和部分相关景区资料。
    ⑹为游客提供小件物品寄存物品服务:游客在游客中心柜台处寄存物品后,领取号牌,取物品 时凭号牌领取物品,寄存时贵重物品(现金、首饰、手机等)请游客随身携带,有毒、有害及 其它危险品禁止携带进馆。寄存物品过1个月未领取,我馆将按规定转交公安机关;
    ⑺提供医疗急救服务:我馆备急救箱、急救药品及急救担架等物品,可为游客提供急救服务;
    ⑻提供饮用水、针线包等便民服务。
⒉收费服务项目
    ⑴导游服务:为游客安排导游员(景区讲解员),提供导游讲解服务。 收费如下:
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——淮安》大型基本陈列讲解50元;
馆区景点及馆里全部基本陈列全程讲解80元;
专家特色讲解200元。
    ⑵展览服务:承接各类临时性展览或产品宣传。二楼临时大厅从布展至撤展8000元/天;
    ⑶会议服务:承接200-500人会议接待,一楼多功能厅3000元/半天;
3.咨询电话:0517-83645682
    三、工作人员服务规范
⒈精神饱满,着装整洁,仪表端庄;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工作牌上岗,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向 社会展示良好的景区形象。
⒉文明服务,礼貌待人,自觉使用文明服务用语,对游客耐心细致,不说服务禁语。并且做到以下基本规范:
    ⑴“三声”服务:即来有迎声,问有应声,走有送声;
    ⑵“四个一”服务:一张笑脸迎送,一把椅子请坐,一声问候暖心,一腔热情服务;
⒊不向游客索要小费、礼品,不误导消费;严禁在工作中欺瞒游客、以权谋私;
⒋在服务工作中如发现违规现象,必须向游客赔礼道歉;同时欢迎广大游客监督检查;
5.投诉电话:0517-83645659
    四、环境保洁
    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卫生,无垃圾堆放,无卫生死角,视线内无废弃物、无蜘蛛网,物品摆列整齐无灰尘, 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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